理查德·亨利·李

理查德·亨利·李(Richard Henry Lee,1732年1月20日—1794年6月19日),男,弗吉尼亚自治领及美国政治家、演说家,《独立宣言》及《邦联条例》签署人之一,美国开国元勋,国会召集合众国(USCA)第六任总统。

人物生平

早期生涯

理查德·亨利·李美国于1732年1月20日出生在弗吉尼亚自治领威斯特摩兰县的斯特拉特福德。他是托马斯·李六个著名儿子之一,托马斯·李是老骑士家庭的后裔,家族在美国的第一个代表是枢密院成员理查德·李,在查理一世在位早期的时候移民到弗吉尼亚。

理查德·亨利·李在英国接受了学术教育,然后旅行了一段时间,于1752年回到弗吉尼亚,继承了父亲留给他的一大笔财产,并在几年时间里致力于各种各样的研究。

这一时期是法国和印度战争,李带头组织了一支民兵部队,他率领部队到达亚历山德里亚一个县,当时布拉多克将军计划在俄亥俄河进行一场战斗。部队里的年轻人拒绝加入将军部队并脱离部队回家了。

政治生涯

25岁时,他被任命为威斯特摩兰县治安法官,同年被选为弗吉尼亚议会议员,从1758年到1775年,他一直在那里任职。

在两次会议期间,他保持了一种羞怯的沉默,他的第一次演讲是强烈反对奴隶制,他提议通过进一步对所有进口征收重税来阻止并最终废除奴隶制。他很早就与弗吉尼亚的爱国者或辉格党人结盟,在独立战争之前的几年里,他反对英国政府的武断措施,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1768年,在给宾夕法尼亚的约翰·狄金森的一封信中,他建议在不同殖民地的自由之友之间进行私人通信。1773年,他成为弗吉尼亚通讯委员会的成员,其他成员有他的弟弟弗朗西斯·莱特富特·李帕特里克·亨利托马斯·杰斐逊等。

1774年,李作为弗吉尼亚自治领出席在费城举行的第一届大陆会议的代表团团长,为英属美洲殖民地人民准备了演讲,并为大不列颠人民准备了第二次演讲,这是当时最有影响力的文件之一。会议期间他接受了许多重要委员会的任命。1776年6月7日,根据弗吉尼亚议会的指示,李在第二届大陆会议上提出了以下著名的决议(《李决议》):

(1)“这些联合的殖民地现在是,而且理应是自由和独立的国家,它们不再效忠英国王室,它们与大不列颠王国之间的一切政治联系现在是,而且应该完全消失”;

(2)“采取最有效的措施来建立外国联盟是有利的”;

在对第一项决议进行了三天的辩论之后,大陆会议决定将对该决议的进一步审议推迟到7月1日,但同时应任命一个委员会来起草一份《独立宣言》。由于李的妻子生病,他未能成为该委员会的成员,但他的第一个决议于7月2日获得通过,两天后,主要由托马斯·杰斐逊起草的《独立宣言》获得通过,理查德·亨利·李签署了《独立宣言》。

1774年至1780年,李在大陆会议任职,在处理外交事务方面尤为突出。1777年、1780年至1784年和1786年至1787年,他是弗吉尼亚议员代表。

1778年7月9日,理查德·亨利·李代表弗吉尼亚州签署了《邦联条例》。《邦联条例》最终于1781年3月1日生效。

理查德·亨利·李从1784年到1787年再次担任邦联国会(Congress Assembled)议员;1784年11月30日到1785年11月22日年担任第六任国会召集合众国总统(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in Congress Assembled)。

理查德·亨利·李是《美利坚合众国宪法》通过后从弗吉尼亚州选出的第一批美国参议员之一。

尽管强烈反对接受宪法,但由于他认为他的反对是对美国的独立力量危险的侵犯,他接受了参议员的职位希望带来的修正案,之后他提出的第十号美国宪法修正案在大幅度上被采用。他成了乔治·华盛顿政府的热心支持者,他对宪法的偏见在实践中基本消除了。

他于1792年退出公众生活,并于1794年6月19日在威斯特摩兰县的尚蒂利去世。

个人生活

理查德·亨利·李的弟弟弗朗西斯·莱特富特·李,也是代表弗吉尼亚的《独立宣言》签署人,两人是56个签署《独立宣言》的代表中的兄弟。

理查德·亨利·李的侄子亨利·李后来成为了弗吉尼亚州第九任州长,他的侄孙就是大名鼎鼎的南北战争时期联盟军总司令罗伯特·爱德华·李

主要贡献

参与大陆会议并签署《独立宣言》及《邦联条例》,成为美国开国元勋。

担任国会召集合众国第六任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