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一藻(1594年—1640年),南直隶歙县人,字子元(又作玄根)。明末官员。
人物生平天启元年(1621年)中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在殿试中以二甲二十一名获赐进士出身。观政于户部,同年授户部云南司主事,天启六年(1626年)升户部陕西司员外郎,同年外放保定知府。崇祯二年(1629年)升霸州道副使,崇祯三年(1630年)调永平道,崇祯四年(1631年)改河南副使、遵化道。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升右佥都御史、巡抚宁锦。翌年九月,请在其头衔加辽东字样。崇祯九年(1636年),加兵部右侍郎衔,升右副都御史。崇祯十一年(1638年),升兵部左侍郎衔,兼右都御史。
当时吴三桂“拜其门下”,又与其子方光琛“缔盟为忘形交”。崇祯十一年(1638年),陈新甲主议和,让方一藻赴方盛京(沈阳)与清廷接触。于是方一藻派遣一名“瞽人卖卜者”周元忠到沈阳洽谈,皇太极基本上同意。方一藻建议用隆庆年间“俺答封贡”的模式与对方谈判。为黄道周所排斥,连上三疏。和议之事不了了之。
崇祯十二年(1639年),加兵部尚书衔。翌年回部任职,管左侍郎事。因其所陈对清战守方略得不到执政者的同意,忧郁成疾,辞官回籍。十月二十三日卒于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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