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明我会(Dominican Order),一译“多米尼克派”。天主教托钵修会主要派别之一。1217年由西班牙人多明我创立。同年获教皇洪诺留三世批准。1232年受教皇委派主持异端裁判所,残酷迫害异端。曾控制欧洲一些大学的神学讲坛。除传教外,主要致力于高等教育。意大利的博洛尼亚大学、法国的巴黎大学、英国的牛津大学等均为该派从事教学和研究活动的场所。经院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属该派。
历史介绍1215年西班牙人道明古斯曼(Domingo de Guzman,1170-1221)创于法国南部的普卢叶(Prouille)。他自己本身是个博学多识的圣职人员,当时奉派到普罗旺斯去对付一个类似摩尼教的异端亚尔比派(Albigensians)作反宣传。在他去之前,已经有好几批人前往该地处理这个异端问题,但都没有成功。道明古斯曼发现无法成功的原因在于前往的人本身,当处理者带着过多复杂又铺张的宗教礼仪跟威权的方式,处理民间百姓所面对的问题时,民众与处理者格格不入。所以在这过程当中,他体会到必须培养一些能向人民讲道、受过良好教育的圣职人员的需要,必须建立一种更简单、与初代教会使徒类似的体制,故成立道明会,特别训练能言善辩的教师与传教士。道明会同时是中世纪托钵僧第二个大团体,他们自称为主的看守犬,立志走遍欧洲去扑灭异端与无知。注重讲道与神哲学,故亦名宣道会 (Ordo Prædicatorum,缩写为 O.P.)。道明会在1215年成立后,两年后,1217年获教皇洪诺留三世批准。其会规接近奥斯定会和方济各会,也有设立女修会和世俗教徒的第三会,主要是在城市的中上阶层传教。拥有著名学者大阿尔伯特(St. Albert the Great)及圣道茂(St. Thomas Aquinas)。受教宗委派,主持宗教裁判所,职掌教会法庭及教徒诉讼事宜,参与镇压阿尔比派。道明会特别提倡学术讨论,传播经院哲学,奖励学术研究。当时在欧洲的许多大学里,都有该会会士任教。
18世纪后趋于衰弱。道明会强调圣母玛利亚亲授之《玫瑰经》,并加以推广,现今已是天主教徒最普遍传诵之经文。
华语活动1631年,多明我会的高奇神甫(AngeCocchi)从菲律宾抵达中国福建北部福安。这是多明我会势力首次登陆中国,正式开始对华建堂传教,并展开调查中国异教动态。两年后,高奇神甫去世,接任的黎玉范神甫(Juan BautistaMorales 1597-1664)十年后专程返回欧洲向教廷密报,指责葡萄牙背景的耶稣会(Societas Jesus.S.J.),宽容中国信徒祭祖、尊孔等一系列异端活动。
1650年,来自福建的中国教徒罗文藻在马尼拉就加入道明会。后来他在1674年被教皇克雷芒十世委任为南京代牧区宗座代牧。
1696年,在福建成立独立的监牧区。在该省的传教中心有:福安、顶头、穆阳、罗源、福宁、福州、厦门、延平等地。信徒不仅人数众多,而且十分虔诚。在福建的多明我会还培养出了第一位中国籍主教罗文藻。
1707年,罗马教廷将福建传教区交给道明会,耶稣会撤离福州。
道明会在华语区的活动范围一直局限于台湾以及中国的福建地区。在福建曾经建立了福州、厦门、福宁(霞浦)、建瓯、汀州等教区。位于福州仓山区泛船浦规模宏大的主教座堂也称为福州圣多明我主教座堂。
宗旨多明我会以布道为宗旨,着重劝化异教徒和排斥异端。其会规接近奥斯定会和方济各会,也设女修会玫瑰经》,并加以推广,今已成为全世界天主教徒最普遍传诵之经文。该会还兴办大学,奖励学术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