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

京师(jīng shī)是一个汉语词汇,系中国古代行政区划名称,一般指国都、首都。《春秋公羊传》曰:“京师者何?天子之居也。京者何?大也。师者何?众也。天子之居,必以众大之辞言之。”意为天子居住的地方规模很大,人口众多,后世因以泛称国都。此外,也用于指称天子的军队等。

引证解释

1、帝王的都城

《公羊传·桓公九年》:“京师者何?天子之居也。京者何?大也。师者何?众也。天子之居,必以众大之辞言之。”

先秦:

秦代:

汉代:

三国:

隋:

唐:

宋:

明:

清:

2、天子的军队

3、朝廷

词语引申

中国历史上,许多政权的都城都称“京”。以“京”称都城始于周朝建立之初;同时,“京”与“师”常并称“京师”。就这一词汇初起时所指的地理范围及其内涵,学界存在不同说法。通行说法认为:“西周时期,京、京师,指的都是镐。”但亦有学者主张,在先周和西周时期, “京师”仅是豳地公刘所都之地的专有地名,是对公刘之都邑的专称,作为专有地名存在,并不具有后世之一般国都的含义,直至平王东迁、以京师指代成周洛邑之后,“京师”一词才具有都城的含义。也有文献并指出京师与中国之间的联系,如《毛诗正义》有云:“中国,京师也。”《诗集传》亦收此说。葛剑雄则就京师、中国的意涵及地理位置论述说:天子所住的“国”(京师)处于中心、中枢地位,遂被称为“中国”;最初的“中国”只指周王所在的丰(在陕西长安县西南沣河以西)和镐(在陕西长安县西北丰镐村一带)及其周围地区。灭商以后,依据周人的习惯,将原来商的京师(殷,河南安阳市)一带也算“中国”。

总而言之,关于“京”、“师”以及“都”的含义,各家说法颇多,但一般认为,周代的京、京师、都、等词汇均指称“王室居住地及中央政府所在地”。后来,“京”“师”“都”这方面的含义一直延续下来。中国帝制时代的最后的“京师”,是北京。北京在春秋战国时期燕国国都,称为蓟;辽朝时成为南京,又称燕京;金世宗起到1217年为中都,元朝称大都,明朝永乐帝起为北京顺天府。至清军入关之后也在北京定都,称“京师”。辛亥革命后,顺天府由京师改为首都北京,此后名称、地位屡经变动,直至被确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此外,“京师”一词也影响到中华文化圈的其他国家,如越南阮朝亦将顺化称为京师。